当下的我们都是需要懂得一点写作的,写作文让我们的思维更有条理性,逻辑性。一篇好的作文往往蕴含了人们想说却说不出的话语,好的作文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们的高分作文网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作文高一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作文高一读后感 篇1
我很喜欢科普类的知识,可是因为怕看一堆枯燥的文字而始终没有看。但是老师要求写一篇科普类读物的读后感,所以只好硬着头皮看吧。我这么想着,随便选了一本
玛雅文明一直都深深吸引考古学家、科学家以及每个科普迷,我也是其中的一员。自从几年前我无意中在一本
书上说,地球将在20xx年12月21日毁灭,许多人都相信着这个预言。因为人类的胡乱行为,地球不堪重负,只有集齐十三个水晶头骨才能拯救这个世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它听上去很真,但也很假,我所知道的仅是人们在破坏着地球,即使有人主张环保,也还是有人污染着环境,并且越来越严重。
如此看来,似乎
《水晶头骨之谜》也令我学到了许多,那些真正来自与灵魂的高尚品质,这些都感动着我,令我对玛雅文明,对水晶头骨又多了一丝敬意。
那些拥有水晶头骨的人,哦不,他们自称是“水晶头骨的管理员”,他们的美好心灵为这个世界增添着光彩。单凭他们的自称,就足以显示出他们对水晶头骨的尊重,他们的谦卑。他们把水晶头骨展示在每个人的眼前,发自内心地希望每个人都能健康快乐。他们中有的人即使很老了也看不出来(比如安娜),他们为了告知人们真相而不惜赌上自己的名声(比如尼克等)。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水晶头骨会由他们保管,因为他们拥有真、善、美的品德,所以水晶头骨们才选择了他们。
这本书中最令我吃惊,也最令我感动的是唐阿莱坚德罗所代表的土着人们。“唐阿莱坚德罗拥抱了指挥官之后,又走到危地马拉副总统面前,伸开双臂拥抱了他。其他部落长老们也纷纷与站在我们身边的士兵们拥抱、握手。我意识到我现在目睹的是一个具有深刻意义的历史性时刻。”这场景令作者很诧异,“不过我们还是不明白唐阿莱坚德罗怎么能去拥抱那个曾经屠杀过玛雅人的军官的。我们亲眼目睹这些土着人与也许曾亲手杀死过他们亲友的敌人握手、拥抱。我和克利斯都对此感到十分不解。这些人怎么会有如此宽容的胸怀呢?”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那些土着人们,他们虽然没有很先进的科技,有的只是“野蛮”的坏名声,但他们身上有着我们所遗失了的东西,这使得他们远远胜过那些“文明人”。
“不管水晶头骨到底来自何方,它们给我们带来了一个警告:我们必须尽快纠正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我们必须尽快拯救自己、拯救星球。我们可以不听从它们的告诫,不过这样我们的时日也就所剩无几,人类最终也不过是个头骨而已。我们也可以听从头骨的告诫,让神灵指引我们,让地球上到处都变成人间天堂。”书的最后这么说,这是我对整本书印象最深的一段话,也是我想让所有人都记住的一段话。我希望人类能够珍惜爱和水晶头骨这两样礼物,拯救自己,拯救星球。
作文高一读后感 篇2
无意间翻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简·爱》。这是妈妈买给我的,我从未读过,我一直把我读不懂当做借口。我不爱读名著,我觉得那些写的很乏味,没有意思,那本书,一直在我的书柜里静静地放着,它等待着,等待着它的读者。
打开书,给我第一印象的是那个叫简·爱的女孩,我觉得她跟我很有共同点,有时候我真的觉得爸爸妈妈都不爱我,当看到简·爱从小就没有了父母亲,被小心眼的舅妈收养,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的幸福,我有父母,并且我要什么一般父母都会满足。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简·爱,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人的价值=尊严+爱,从小没有父母的简·爱正是需要。
至少我认为这个故事没有结尾,我们可以继续想象下去,简·爱,或者我,会遇到什么事情,至少我们继续想象,至少想象力是无限的。
作文高一读后感 篇3
有人说,离家太远,就会忘记故乡,杀人太多,就会忘记自己。
题记
老师放了部电影,《花木兰》,应该算一部老片子了,但真的,震撼人心啊。哭哭笑笑,倒也感慨万千。
在我的印象里,花木兰是个很片面的角色,能忆起的,只有那句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这么直观的看着那个故事,不抱着别的目的看完了它,也是真的明白了,北地胡风,南国炊烟,是何等的壮阔。
战场上没有感情,只有疯子和死人。这是电影的开头花父说的一句话,却也不难看出电影的结局,也许不是众望所归,是的,《花木兰》是个悲剧,不,也许那是最好的结局。
木兰是一个女孩子,手染鲜血,她的手在颤抖,她在怕,但她还是杀了,这就是战争,人命啊,更像一场博弈。她亲眼看着她的一场又一场的杀戮,亲眼看着她的一个又一个兄弟倒下,她无能为力。她终于,笑的不开心了。
后来啊,文泰说她有大将之才,劝她留下,她留下了,和文泰并肩作战,屡立战功,成了将军,可将军一名,又有何用呢,她死去的兄弟回不来了,正如那被鲜血染红的木牌,其实,洗不净了。
日子就这样惊险又平淡的流逝,直到那一天,木兰因为担忧文泰的安危,一时情感用事,忽略了自己押送粮草的任务,结果,一片狼藉啊,木兰疯了一样想冲过去,文泰拦住了她,告诉她,于事无补了。木兰那般无措,其实,她一直是怕的,她在恐惧,只不过她一直在压抑自己,粮草一事如同一个导火索,点燃,砰,炸了。
文泰清晰的明白,战场上最不该有的,是爱情,他知道,解不开木兰的心结,她无法强大。文泰诈死,木兰疯了,文泰是她的希望啊,如今,她的光,灭了,她浑浑噩噩,终日以酒度日,小虎应文泰所托,骂醒了她你究竟是为死去的人活,还是在为活着的人活,木兰醒了,她真的如文泰所愿,剪断了所有牵绊,退无可退了,她强大起来了,多可悲啊,记得以前看过一句话,我本不想长大,可这世界,不是童话。
木兰重新站在了练兵场,她不能输,她身后万里河山皆国土,亲人在后无人有资格认输,她明白了,逃避停止不了战争,害怕,也只会让人失去更多,成熟的让人心疼。因为她没得选择啊,他承担着将军的荣耀,这荣耀太沉重了,她必须坚强,这是她的责任。
电影中有一个片段我记得很清楚,木兰问,为什么爹谈起打仗会兴奋。兴奋吗?我以为,那是希望吧,其实,战争的意义不在于输赢,而在于和平,每一次的战争每一个将士都拼尽全力,因为他们知道,只有胜利,才能守护他们的亲人平安。
记得以前看过一段对白,年幼的男孩兴奋地告诉父亲,他长大了想要成为一名英雄,就像那些拯救天下的英雄一样,多帅气,父亲苦涩的笑笑,说,孩子,我不想你成为一个英雄,因为,那些曾经拯救天下的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希望,天下再也没有英雄。男孩不懂,父亲也没有再解释,只是摸着男孩的头,沉默。
我突然明白了那个父亲的那番话,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天下有难,不然他们何以拯救苍生,所以父亲不希望孩子成为一个英雄,又何尝不是对这国家,对孩子未来的生活,所最大的祝福与愿望,愿这世界,没有英雄,愿往后生活,平平安安。
木兰继续驰骋沙场,而此时的柔然,老单于不想打了,他要为柔然留下血脉,公主愿意嫁与魏国,只为和平,但二王子门独却起了分歧,他认为柔然是狼,想要占领魏国,门独生性狠戾,他不甘于屈居忍人下,于是,大兵压境。
鲜血染红的每一寸土地,亡魂在叹息。双方的将士都为了彼此的信仰,彼此的牵绊,拼死厮杀。战争很残酷,木兰的兵力远远低于门独的兵力,千钧一发之际,沙尘暴来了,在自然面前,人类,如同蝼蚁,大自然肆意妄为,人类却连反抗都无力。
木兰受了伤,趁机带兵逃往峡谷,最后的伤兵自发留下了,是信念吧,是啊,战场上,其实是可以有感情的。人性,是炽热的。
变故突然发生,大将军臧质嫉妒木兰,在木兰退居的峡谷内,未放任何粮草与水,看,人性啊,多淡薄,没人会想到,他们未战死沙场,却被自己的同伴,因为一个可笑的嫉妒,背弃,内忧外患,木兰又该何去何从,当时看到这里我在想,木兰若是死在了这里,倒真算是,天妒英才啊,我自嘲的笑笑。
我清晰的记得,木兰站在众将士身前,说,身后就是家乡,将军可以判我,士兵可以弃我,但我花木兰,绝不背叛国家时的孤军一掷。
门独带兵包围了峡谷,他押来所有的伤兵,让木兰接战,木兰拦住了愤怒地将士,她不能拿这些将士的命去感情用事,她变了,再也不是那个因为爱情就情感用事的女孩了,最后,木兰亲眼看着,她的兄弟,死在她的面前,一个,一个,全体将士唱起了歌,人生百年,如梦如幻,有生有死,壮士何撼,保我国土,扬我国威,生亦何欢,死亦何憾。。。。。。他们共唱起战歌,明明是那般悲壮的歌啊,大家在笑,那是何等的豪迈,壮士赴死,他们是英雄,生亦何欢,死亦何憾。
最后,文泰亮出了自己七皇子的身份,换取了所有人的平安。
木兰养好了伤,脱下军甲,孤身一人前往柔然去救文泰。她不再像曾经那样感情用事了,她终于懂得了什么是责任。她脱下了一身军甲,却不曾背弃她的国家
在柔然的军营里,文泰对门独说,放弃吧,他只是个不受宠的皇子。门独很诧异,说,连狼都会舍命救自己的幼崽,他不相信一个皇上,竟会舍弃自己的儿子。
皇上同意了门独的要求,其实,皇上应该很爱文泰吧,但他知道,皇宫是一个吃人的地方,文泰必须成长,所以他才对文泰狠。
我仍记得门独骄傲的对文泰说着他的雄心壮志,他的脸上是无法掩饰的欲望和野心,门独固执的认为自己是对的,却忽略了,那被鲜血染红的每一寸大漠。大漠上白骨累累,应该是值得的,而不是为了满足他野心的杀戮。
最后,木兰与公主里应外合,杀了门独,终于,战争停止了。
木兰衣锦还乡,谢绝了皇上的所有赏赐,承认了自己是个女儿身,她说,xx年了,她该回家尽孝了。而她的父亲,也终于,等到他的女儿,回家了。
木兰重新换回了女装,回归了本来的人生,但她知道,其实,回不去了,在这场战役中,她成熟,却也失了当初那份简单。
文泰来找木兰,想带木兰走,木兰拒绝了,说,每个人都有必须要做的事,这是责任。文泰懂了,他沉默了,他说,忘了吧,其实忘不掉了,他们都曾是彼此的信仰,共同走过最难熬的日子,那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它值得被珍藏。
电影结束了,回顾全篇,最不值的,应该是木兰了,她本该相夫教子,安安稳稳的了却一生,却因战争千疮百孔。哭哭笑笑,木兰舍弃了多少,语言太过苍白了,不过,是身不由己罢了,责任一词,太沉重了。
木兰的一生,很多选择,代父从军,重新振作,解救文泰等等,其实木兰也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但她就是做了,且没有后悔过,那是她最大的成功。也许,这才是木兰身上最出彩的地方。
有时候,我们其实很无力,把握不了未来,也改变不了过去,我们所能做的,只有改变现在,但这已经足够了,不是吗?犹记得曾经母亲告诉过我,人生从来没有完全正确的选择,你现在所做的所有努力,只不过,是为了让你当初的选择,变得更好。不悔当初的选择,是一种智慧。
闭上眼,仿佛还能展现出一幅画面,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
每个人都有自己必须要去做的事,这是责任。
――后记
作文高一读后感 篇4
小时候,爷爷常说:“中国共产党拯救了中国,带领人民走向了胜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到底有多么伟大?”我疑惑不解。
后来,我看了许多关于革命故事的书。从书上,我了解了中国八年的抗战,懂得了人民解放事业的来之不易,党在我心中的形象显得伟大了。《雷锋的故事》中的雷锋叔叔说:“在成长的过程中,党的教育和培养使我的思想和工作不断进步,我的点滴进步和党的关怀与帮助分不开。我,为党和人民而生;为党和人民而活;为党和人民而死!”雷锋叔叔的话让我对党有了深刻的认识。
当时间的脚步将我们带入21世纪,在这个崭新的时代里,我们的祖国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的涌动下,已经走上了繁荣昌盛的强国大道。是的,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确实离不开党的关怀。如果没有过去的革命战士们与侵略者的奋勇拼搏,哪来的今天呢?现在,我们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生活美满极了。我们是幸运的一代,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应该好好学习,掌握各种本领,为21世纪的祖国带上耀眼的光环。
在党旗下,阳光普照神州大地;在党旗下,雄鹰翱翔碧海蓝天;在党旗下,我们放飞美好的梦想!二十一世纪是科技、文化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也要做一个有理想、有志向、有追求、有责任感、有献身精神的接班人。
作文高一读后感 篇5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阅读名著,可是没有一本书能像《简爱》一样给我更多启迪。书中简爱那句“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和你一样充实!”深深触动了我的心灵。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自身是一个非常独立的女性,她所创作的《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上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的女性形象。
在简爱身上,我看到了自尊和理性的力量,也看到了一个人的价值是如何实现的。从简爱自身条件来说,她是平凡的,她身材矮小,相貌也不出众,但她拥有强烈的自尊心和独立的人格,这让她自身拥有一份独特的魅力且散发出无尽的芬芳。当他决定与罗切斯特结婚那一天,她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理性地做出选择,决定自己必须要离开,坚持了自己作为一个个体的尊严。
读罢全书,我将简爱的那种精神细细品读,并从中选取“自立、自尊、自信、自律、自省”作为我的一个信念。再细推一下,我国清代著名诗人郑板桥那句“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与简爱那种自尊和自立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而法国著名物理学家居里夫人,则以她达理用智、无私奉献的精神很好地诠释了女性追求自尊与平等的信念……
“读一本好书正如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在《简爱》中我学到了很多。
作文高一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讲的是《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主要讲:东汉末年,黄巾大起义,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最后三国被西晋统一。故事描绘了波澜壮阔的历史时代,再次出现了群雄逐鹿、斗智斗勇的一个个精彩的瞬间。
我觉得最厉害的人物是曹操和司马炎。曹操是《三国演义》最有名最有名的奸雄,他除了害人之外什么都不干,他比一般的坏人厉害,他还逼汉献帝把皇位让给他,曹操把就去灭蜀国。蜀国灭亡了之后,司马炎就建立了西晋。接着司马炎攻击东吴,他们攻下了东吴之后,孙皓就带领着文武百官,去西晋投降于司马炎了。曹操和司马炎这两个人物,他们厉害不厉害?我觉得他们很厉害,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草船借箭。有一次要打仗,但是要用箭。诸葛亮出了个计谋,就在船上面搞了很多个草人,他们就把船行驶到曹营附近。曹营以为那些草人都是真的人,就射了非常多的.箭到船上,射到了草人身上。明知故问,如果是人的话早都倒下来死了。接着,有个士兵说:“谢丞相借箭!”曹操这才知道上了当,赶紧派船去追击,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他很聪明,他比奸雄曹操还聪明,他就是想出草船借箭这个计谋的人。你们知道他有多厉害吗?他比周瑜和刘备,还有吕蒙都要聪明,还比司马炎、邓艾、姜为等等等等人都更有计谋。有一次打仗前,诸葛亮突然病死了,他就叫士兵们去做他的雕像。司马懿准备去攻打他们,看到诸葛亮的雕像后,以为是真的诸葛亮,就吓跑了。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作文高一读后感 篇7
读完这本《麦克白》,我的脑海里思绪万千,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来表白。
麦克白,一个老皇帝得的弟弟,他出兵打仗,立下了大功,取下敌人的头示众,因此获得了奖赏,在回去的路上听信了三个巫婆的话,刺杀了哥哥,自己当上了皇帝。但他有一个下属,他当时也被其中一个巫婆说到,因为那巫婆说他儿子能当上皇帝,便以吃饭为幌子,杀死了他,但他儿子却逃了。
两个小皇子知道了真相,逃过了追杀,并出了国,寻求了帮助,。而麦克白又找到了那个巫师帮他语言。后来两个王子和麦克白的属下的儿子打败了麦克白,并割下他的头示众。
像麦克白这种人,杀了那么多的人,手上沾满了那么多的鲜血,却不知悔改,再去杀人,哪怕千刀万剐也死不足惜。
他没有一点人情味,连自己的哥哥都杀,简直连禽兽都不如。
在现在的这种生活里,也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欲而去杀人,连自己的亲人也不放过,真是可耻。
希望不会再有这种人危害社会了,让大家都有一个快乐的明天。
麦克白高一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篇
莎士比亚的戏剧一直是耳闻不曾见面。
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
不巧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验证,因为国王确实给他封了女巫所说的爵位。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够成为国王,一旦相信他就和他夫人开始谋划如何登上王位,刺杀国王成为必不可免尽管他们饱受良心的煎熬,但他们仍然痛下毒手将国王至于死地。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被别人的意见或眼光所左右,而不去坚持自己的心的呼唤,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愚蠢?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做到相信自己,而不只是说说而已。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能否稳坐王位并将其传宗接代。
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一个遥远的树林能够移到王宫附近,除非一个人不是妇人所生,否则没有人能够打败他。树林怎会移动?谁能不是妇人所生?这似乎都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人能够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一个被麦克白杀害妻儿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不是所谓的妇人自己生产的。好吧,除了死剩下的还会是什么呢,麦克白和他夫人都结束了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所以,不要随便以什么什么不可能作为条件,推断出似乎是真理实际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上天的安排绝对能超乎人的想象。
麦克白高一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篇
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麦克白高一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篇
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是:《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和《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最杰出的乃至文艺复兴时期最突出的四部悲剧,这一直被认为是悲剧的圭臬。
在读莎士比亚时,我常会产生疑窦:在那样铺陈华丽的文体与句子下,我很难相信我是在阅读悲剧。也许是对于悲剧的认识不同,我认为的悲剧,总是如索福克勒斯那样的具有崇高而严肃的特征的文体。莎士比亚华丽得近于煊赫的文体对于悲剧本身的影响,我心中无数。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对《麦克白》更为看重,也许是因为其更为“纯粹”的具有悲剧性。
《麦克白》中悲剧的产生,虽依赖于麦克白本人的野心与其妻子恶毒的怂恿,但更多却体现了天命的因素。这种悲剧被确认为宿命的方式,带着更浓郁的古希腊悲剧色彩。
古希腊的悲剧,一般造成其原因是并非个人的主观错误或客观情况的干扰,而是天命的不公。如《俄狄浦斯王》,他完全受控于残酷的命运,无论如何挣扎,最终还是陷入了命运的泥淖。于是乎,主角的伟大与命运的残忍形成鲜明的对比。这种更广义的无奈与无力,是悲剧拥有了直指命运的崇高性。而麦克白的野心,也来自于仙女的怂恿。而仙女们也仅此开了狡黠近于恶毒的玩笑,其实这也就是戏剧性的天命。
麦克白最终还是死去了。他的死亡具有着的社会意义,是传达了莎士比亚厌恶将军拥权杀王这样的犯上之举的思维。但这样的主题比于麦克白具有希腊精神的纯洁高尚悲剧思想,显然比较浅薄。我重复读《麦克白》,为这个邪恶的主人公而悲哀,一如希腊悲剧中那些纯粹的悲剧主角。他们的毁灭,并非由于他们的不杰出,而仅仅是,那些将他们玩于股掌之上的命运。
麦克白高一读后感800字优秀作文篇
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现了命运、志向、野心、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曾经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但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麦克白的野心之所以燃烧,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所以麦克白才会认为他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此,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巫师的预言在这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得麦克白内心深处最阴暗的野心燃烧了起来。也正是因为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在妻子的煽动和激将下,麦克白最终还是做出了这罪恶的举动,杀掉了邓肯这个好国王。所以,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因为感受到威胁,不过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许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夫人最后的结局是罪有应得,但是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虽然麦克白是暴君,但是继任的马尔康也许会比麦克白更糟糕。莎翁向我们展现的不仅仅是人性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作文高一读后感 篇8
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每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一面,只是你要肯努力,肯为成功付出代价,才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这是我读了《心田上的百合花》后最深刻的感悟。
《心田上的百合花》主要讲了一株小百合在野草、鸟雀、蜜蜂等动植物的鄙夷下,努力地为开出美丽的花朵而奋斗;并不断结籽、开花,几十年后,使高达数千尺的断崖以及周围都开满了百合花。人们不远万里来到这儿欣赏它们,但无论人们如何赞美,所有的百合都谨记这样一句话:我们要全心全意地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的确,只有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就比如现在的著名歌星周杰伦,他原本是一个餐厅的服务生,后来转过很多行当,终被吴宗宪相中,到吴宗宪的公司担任编曲人。可是,没有哪一个歌星愿意唱周杰伦写的歌,吴宗宪不想浪费人才,便给周杰伦出了一道难题:十天,创造五十首歌曲,然后选十首歌,自己唱,自己出专辑。于是,周杰伦彻夜不眠,奋笔疾书,终于没有辜负吴宗宪的期望,并且一举成名,在歌坛的地位也达到了一日千里的程度。本是一个无名小卒的周杰伦,用他那股奋发向上的力量,使他用默默开花来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有人说,我们并不能像那些名人那样用花来证明自己,但是我们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也可以用专属你自己的花来证明,自己并不比别人差。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认真听好每一堂课,认真完成每一次的课堂作业、家庭作业,回家后及时地预习下堂课的内容,温习已经学习过的知识,只有这样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才能交出一份令自己、令父母、令老师满意的答卷。只有以花来证明自己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价值。
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不顾别人的冷嘲热讽,执着地开出了美丽的花朵,用花证明了自己的存在,自己的价值。这样的心理,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
作文高一读后感 篇9
我可以想象出子弹从枪膛射出时,急速旋转的风尘后,一定有一双眼睛,凝神屏气,带着报仇雪耻的憎恨,抑或目标告成后的欣喜。
可是,看了《五颗子弹》后,对于子弹,对于眼睛,我有了不一样的理解。
主人公是狱警老马,整个事件是特大洪水中转移犯人。
老马的出场,刚过完60岁生日,在暴雨中寻找领导签字办退休手续。焦急抑或是审视的目光在打量着暴雨中的集合,许是疑惑,许是怀恋,但是一个犯人的呻吟,让这位“干了几十年了,老婆孩子都没照顾过,如今发大水了,老婆孩子都指望着”的老马,再次自觉地把视线投向了正需要着得事业,眼里,是坚定,是执着,是义不容辞。
我,难忘第一颗子弹射出时的眼睛,那目光焦急又无奈。
当小偷不顾警告与压制自己与要逃跑,而跑上快要被洪水冲塌的大桥时,他举起枪,瞄准正在飞奔的瘦小灰色背影小偷还只是个孩子啊,只是个因玩游戏上瘾而盗窃的青年人罢了,再关上一阵子,便可以放出去了,他还有未来,还有希望啊,他是在逃命,因为暴涨的洪水,因为人类逃生的本能,一定要救他于是,子弹穿过他裆下的裤子,小偷吓呆而被老马拖离了大桥……
老马,他救了那个小偷,第一发子弹的射出,只因为他善良的心。
第二颗子弹的射出,在混乱中的搏斗中,眼睛里也许只有对生命的珍视。
姜武演的犯人,是因为医生未救活他的亲人,他在冲动下杀了那名医生而入狱,当判死刑。他也坦然,全没有了生的欲望,只求速速一死,极其不愿死前逃生,受尽折磨。于是,挑准了时间,再爬山坡时夺过老马的枪,欲自杀。那时候,老马的目光睿智而又冷酷,冷静而快速的结束了这场争夺战。
分明是一个求死的人,对生命已经毫无信心的人,老马却还要将他拯救,是老马让他重新有了生的渴望,亦是老马,救了他的命。这仅仅是老马的责任感吗?当然不是,还有老马做人的守则与态度。
第三颗子弹的射出,只是救人,眼睛里是老马的沉着冷静,急中生智。
因为洪水暴涨而造成山石滑坡,他带着人犯和刚刚救起的女教师要跑上另一边山,可洪水冲塌了桥,身后是岩石,面前时洪水,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眯起眼,举枪,瞄准篮板,“呯”,正中的距离与准确的枪击,栏板倒下,形成桥,他们极快的穿过桥,跃上另一半山,再回头,望着所过之处洪水正汹涌,劫后重生的喜悦。
漫天的洪水,还在继续。天空下面的一切都失去了颜色和表情,与无所不在的苍茫化作了一体。就是在这样的压抑下,姜武饰演的人犯再次逃脱了老马的视线,在竹林中飞快的逃窜着,老马追赶着,大喊着,举起枪,那样的目光,沉重而又坚定,望着人犯消失的地方,大声喊我一定会找到你的。我沉默了,那一刻在心里的疼痛,就像划破了好多层纸,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犯人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逃跑,也不明白老狱警的倔强,为何不放弃了呢?
情节还在朝着难以预料的方向飞速发展,像是偏离轨道的小行星,撞上地球还是月球,由不得谁。老马生病了,他被吴大维饰演的人犯放倒在五种,人犯要炸了这屋子和老马,终于在起火时其他犯人赶到,一同将那人打到,救出老马。可那犯人又趁乱逃跑,却被猎人置的狩猎夹子,不可行动,直呼救命,身旁的树上有条带着危险信息的青蛇游近。老马及时赶到了,再次举起枪,那目光直接而又刚毅,毫不犹豫的朝着犯人的头部击去,犯人的目光绷紧,像弦一样纠缠拉扯,从一团乱麻到绷成直线,难以言语的恐惧感。第四发子弹打中了那条蛇,老马却撑不起身子,倒在树下。
当老马在绝境中,用心智和意志展开的惊心动魄的较量中倒下时,他们终于获救。第五发子弹,从老马的嘴中落出,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老子有言:“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五颗子弹,应该说是对他们恶行的惩罚预料,但是,因为有老马的存在,子弹不再是惩罚的工具,而是警钟,是挽救。五颗子弹,非但没有杀人,反倒救了人。
这就是刑警的魅力,也是刑警的职责。
子弹落地,人性唤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