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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矫正思想报告

发表时间:2024-10-11

缓刑矫正思想报告(通用六篇)。

缓刑矫正思想报告 篇1

根据夹江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夹司【20xx】40号文件精神,全力确保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我所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

我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截止今年7月底,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名,已矫正期满解矫的有9人。目前在矫正的有4人,全部为缓刑人员。在矫对象从年龄来看4人全为成年人,其中60岁以上只有1人,其余3人年龄均在45岁-60岁之间;从犯罪类型看,其中非法持有枪的3人,聚众斗殴的1人。今年7月份,我所已实现利用司法定位手机对2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控管理。

二、规范管理,强化教育

(一)落实日常动态管理。一是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核实,了解社区人员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是否有重新违法犯罪的迹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二是规范日常化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情况,司法所通过定位系统每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多次定位检查,查找关机、欠费、离开监管区域、人机分离等情况,掌握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三是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外出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上报外出目的地、外出时间、外出原因,经司法所核实确认、审批同意才能外出,对于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请假外出,严防脱管、失控现象发生。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及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经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操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发现不经请假而擅自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

(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对有可能出现的思想情绪不稳定、认罪态度不深刻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亲情、友情等促进其转化。通过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警示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从法、理、情的角度去疏导社区服刑人员消除积怨,消除对他人、社会的仇视心理。对思想波动大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积极化解其不良情绪,消除其再违法犯罪心理,引导他们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社区思想顽固,不能正确看待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应付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淡薄,不能从内心,从本质上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及对别人造成的伤害。二是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家境非常困难,我们又没有直接有效的救助帮扶措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三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水平有待提高。[好工具范文网 FAnWen.hAO86.cOm]

四、整改措施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扭转歇马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被动现状,近日,歇马司法所落实下列措施来整改社区矫正工作:

一、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即时整改,在20xx年8月5日前通知在矫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并按要求完善各项档案材料。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在充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现的情况下,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重点管理对象和非重点管理对象。建立重点监管人员名单,对重点管理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同时,针对不同性格、思想、生活环境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对于情绪低落,思想悲观的社区服刑人员,坚持安身暖心,实施心理疏导,使其重燃生活希望;对于存在抵触心理、拒不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坚持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矫正方法;对于患病及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制定合理计划,提高工作效率。每月定时制定走访计划表,确定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时间,确保每月28日前做好台帐资料的整理工作,月末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完成月排查分析报告,确保当月工作按时完成。

四、坚持两项原则,严把审前调查关。一是全面调查原则,凡是同案件形成和案犯处遇有关的各种事实因素,都纳入调查的范围。二是直接调查原则,必须做到直接接触、实地考察,以保障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调查结束后,进行后期跟踪,继续做好对被调查人的教育、感化工作。

五、运用管理系统,加强监管力度。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输入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内容处于最新状态。利用GPS定位管理系统对矫正对象进行定位查询,掌握矫正对象的实时活动范围。在节假日到来前,利用系统的短信平台向矫正对象发送慰问与警示信息,确保矫正对象节假日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六、利用走访谈话,掌握实际情况。根据矫正对象的处遇等级进行相应的家庭走访。矫正对象如有以下情形,对其进行特定走访:没有及时电话汇报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集中教育或公益劳动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月度、季度考核的;定位手机出现关机、停机现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矫正对象有重大事项发生的,如家庭住址变更、工作单位变换、结婚、生病等。在走访谈话过程中,注意谈话技巧,做好走访笔录,及时准确从谈话中收集有效信息,真实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缓刑矫正思想报告 篇2

20xx年,我县被洛阳市政法委确定为社区矫正试点县,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多次召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协调会议。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公检法司各单位的任务及相互之间配合的要求。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况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7名,95%属于缓刑人员。我们在城关、小店、三屯、上店等乡镇开展第一批移交工作,四个乡镇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8人,占总数的23%。

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截止目前无重新犯罪情况,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二、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多方协调,与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财经所、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联系,使资源得到优化管理,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出台文件指导具体工作

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对我县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作了细化和完善,重点解决了矫正对象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期满解除矫正等环节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的明确和相互之间的配合,并在实践中构筑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统一安排部署

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正式启动后,各司法所在县局的领导下,在公安局派出所、检察院、检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信息进行了排查摸底。排查出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7名,95%属缓刑人员。

五组织学习

我们组织基层司法所长赴湖北荆门、四川郫县、成都市成华区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比较早和比较好的省市单位参观学习,学习外地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的经验。

六加强宣传

社区矫正还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新课题,在社会上和广大群众中还比较陌生,为扩大知晓率,使社会各界和基层干部群众认识、理解、参与和支持,通过各种媒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在县区及各乡镇发放社区矫正宣传资料。

七制作社区矫正工作台帐

为了便于管理,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制定台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各种法律文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台帐,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的各种制式文书。

八利用科技手段科学管理

为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实际状况和活动规律,与电信部门积极沟通,电信部门为我们提供了司法e通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办投资5000多元为10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

司法e通系统的开通,为我们向矫正对象下发通知、矫正对象上传图片、提供了更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试行阶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工作也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

二全市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工作经费紧缺,交通、通讯设施配置还有待于加强。从事社区矫正的专业人员缺乏。

三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弱,特别是学习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人才较少,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相对滞后。

四司法行政人员的执法地位没有确定,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四、提出建议

一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部门一项新的工作内容,涉及人员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增加编制,配备专业人员。

二此项工作业务量大,工作经费应纳入政府的财务部门预算。

三省市应根据相应政策和辖区实际情况出台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以便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有上级配发的社区矫正工作证件、服装、交通工具等。

缓刑矫正思想报告 篇3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方式的总称,它是指将特定对象的罪犯放入社区,让其提供一定的劳动服务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一种属于包含监督和控制的刑罚执行方法。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刑相对而言的刑罚执行方式,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xx所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落实矫正办印发的《xx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重点落实日常管理教育制度:

1、矫正对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汇报时间为每星期的星期一,采取固定电话的汇报方式;

2、公益劳动时间集中安排在每月的15号、25号2天进行,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3、集中教育时间为每月的20号,教育内容为法律法规和矫正有关文件要求;

4、监护人每月底反馈一次矫正对象信息;

5、个别谈话分别不同情况随时安排进行。每月每人不少于一次个别谈话,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谈话;

6、走访工作安排在每月21号至30号进行。

7、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通过管理教育制度的落实,基本上防止了脱管失控。

在工作中,积极协调街道党工委,做到多请示、多汇报,取得街道党工委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经常和派出所沟通信息,及时交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公安机关通力配合,把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抓实,努力形成良好的管教工作机制。

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逐步积累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学习、积累,并能够运用到管理工作的实际当中,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力开展,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基本上能够服从管理,坚持按时汇报、学习等各项制度的落实,能够积极参加劳动,认真改造,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定了重新做人回报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在罪犯服刑的同时要不断的加强基层社区建设,为罪犯创造一个加快再社会的良好条件。“囚犯的待遇不应该侧重把他们排斥于社会之外,而应该注重他们继续成为组成社会的成员。”制定矫正效果的评估体系,一方面防止矫正工作人员在操作中的徇私舞弊,要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预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消极的“行政不作为”,不切实履行职责而放任自流的情况,另外还可以考评罪犯改造状况,适用减刑、加刑的必要,有利于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以致于罪犯迅速再社会。

缓刑矫正思想报告 篇4

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这一年来,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人,解矫3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1人,其中缓刑对象47名,假释对象4名,暂予监外执行0名;重点对象8人,实行手机定位监管15人。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了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社区(村委会)有工作站,配备并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以及监督人工作队伍。其次,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即每周五为电话汇报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镇集中在每

月的25日);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已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三、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四、公益劳动重效果。

劳动作为我国罪犯改造地三大手段之一,为此,我们既注重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形式,更注重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效果。形式上镇有公益劳动基地,以便矫正对象集中劳动;社区

有场所,以便矫正对象能发挥各自的特长为社区服务。为了确保公益劳动的效果,每个社区都有专人负责安排、记录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并报司法所存档备案。从而使他们充分认识自己罪行,增强其改掉恶习、认罪服法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来回报社会。

五、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省、市、县工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六、2015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管理教育的力度,定期开展汇报教育和公益劳动。二是充分发挥帮教志愿者和责任人的作用,协助好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电子平台的建设,定期进行平台登录,及时做好电子平台内容的更换工作,确保规范。四是加强资料平台的管理,做到准确无误、保证质量。

缓刑矫正思想报告 篇5

今年以来,永兴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工协作、加强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永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目前,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66人,落实安置人员566人,安置率达100%;落实帮教人员566人,帮教率达100%;无重新犯罪;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2人,解矫10人,在册142人, 分布在22个乡镇,其中缓刑 124人;假释 10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29人,专职 20人,兼职9人。建立县、乡级公益劳动基地21个,安置基地1个。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置帮教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县都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

1、推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与其他工作一样年初同步部署,半年开展检查,平时进行抽查,年底统一考核。

2、加大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力度。在加强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的基础上,规范了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村、居委会均成立了安置帮教小组,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县、乡(镇)、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在领导、组织、人员上抓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的作用,重点抓衔接登记、例会、档案、统计、信息、奖惩制度的落实,各乡镇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地落实各种制度,实行了“必访制度”、“一人一档案”、“一帮一结对”等管理制度。

(二)齐抓共管,做好衔接,夯实安置帮教基础。

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最大困难就是帮教对象的就业安置问题,但安置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为此我们以抓好衔接为开端,以抓好安置为基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

1、大力加强帮扶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积极联系劳动社保部门,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并鼓励安置对象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比如从事社区的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的工作。

2、重视和发挥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我县今年注重抓好了对典型的宣传,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利用《郴州日报》、永兴电视台、永兴红网、手机报等新闻传媒,对我县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了典型的积极示范作用。

3、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我们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由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系统上核实即将刑满释放的人员后,立即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动员家属尽可能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对于重点帮教人员,实行必接制度。今年我县共有名重点帮教人员全部实行了必接。

4、多种形式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县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近年来,我县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帮教工作“三个延伸”(即:“向外延伸、向后延伸、向前延伸”),并着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如我县城关镇解教人员陈某某解教回到家,整日愁容满面,不愿出门。安帮站将他作为一个帮教安置重点人进行专门教育,组织的帮助教育和感化,使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走向新生活的信心。安帮站的同志找他谈心,拉家常,结合他的实际情况,建议他搞种植或养殖业,在安帮站同志帮助下他养猪20余头,基本上走上小康之路。

5、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我们在注重提高帮教质量的同时,主要是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的措施,在普遍做好刑释5年内,解教3年内帮教对象工作的同时,将帮教对象进行分类,一是“三无”人员或回籍后不务正业、好吃懒做、贪求享乐的;二是外出活动打工的;三是原属暴力犯罪,现性格粗暴,劣迹较深,思想情绪不稳定,易铤而走险的人员;四是本年度归正人员。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多层次教育,抓好帮教重点对象的管控,对其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建立档案,把握活动规律。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三)积极探索,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律,认真总结安置帮教工作的经验,深入挖掘,培育和树立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典型,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帮教对象积极重新做人的良好氛围。通过全面的考核,我们树立了一批积极改造的个人典型,有效地带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如刑满释放人员宋某某因在监狱中表现突出提前释放回来,当他回到家时,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母亲卧病在床,屋里凌乱不堪,他困惑了,原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决心开始动摇。在我们得知此情况后,帮教小组的同志们向他伸出了温暖之手,到他家里问寒问暖,与他交朋友,启发他正视人生,并积极为他申请城镇低保。经过几年的思想帮教及生活上的关心,宋某某变了。由过去“帮我改”,转变为“我要改”。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帮教小组的'帮教活动,并以自身的经历、告诫其他的刑释解教人员,一定要重新做人,对我们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二、社区矫正工作

(一)严把两关,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

1、把好衔接关。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工作。一是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工作。目前,我局共为法院、监狱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58件。二是配合检察院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定期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矫正对象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严防出现漏管现象。

2、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通过谈话了解掌握矫正人员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永兴县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健全制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为贯彻落实今年3月份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出台了《永兴县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制度》、《永兴县社区矫正工作通报制度》、《永兴县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三)注重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为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会代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我局于3月15日,4月10日,8月23-24日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于8月24日组织了社区矫正知识闭卷考试,对考试成绩前三名的给予奖励,不及格的给予罚款并补考。同时各乡镇由司法所长组织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以人为本,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效果

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一年多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郴州日报、永兴红网、永兴手机报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报道、宣传,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各司法所也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让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支持到参于社区矫正工作。另一方面认真结合个案特征,踏踏实实做好矫正工作。根据每位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矫正方案,并由司法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矫正人员亲属组成的矫正工作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矫正出实效,积极预防和减少了脱管、重新犯罪的发生。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以提高矫正质量为中心,坚持人性化管理、个性化教育的原则,充分调动矫正对象自身积极性,努力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因“人”施“矫”,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矫正对象。在认真走访的基础上,根据矫正对象不同犯罪原因、性格类型、家庭情况、就业情况制订出具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教育管理和行为引导。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用真情感化矫正对象。对矫正对象定期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近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易于矫正的矫正对象,对他们则实行人性化帮教措施,给他们更多的信任和鼓励,增强他们生活和工作的信心;对主观恶性较深的矫正对象,除各项监管措施要严格落实外,还注重从思想深处进行教育和感化,列为教育矫正重点。

缓刑矫正思想报告 篇6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石龙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周年友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耀林和石龙公安分局局长叶进田任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派出所管辖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今年8月24日石龙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3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石龙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

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石龙镇司法所和相关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7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3、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4、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石龙镇司法所矫正办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的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5、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8月27日,缓刑人员麦xx认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见传媒但她女儿是新闻系的每天都有好多同学来他家怎可以不见?司法所所长解释说法律允许的事你可以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坚决不能做。中山西区服刑人员冯xx认为社区矫正监管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长对他说:只要你符合法律法规审批条件,情况属实我们会全力帮助你。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